參加中國攝影藝術展應知事項其實我們都很清楚,國展說到底,還是一個攝影比賽。既然是比賽,當然就會有規則。暫且不論本屆國展的規則是否合理,但既然參加比賽,你就得遵守人家制定的規則。有的作品因為對規則的忽視而落選,比如,有幾組投“紀錄類”的作品,采用并置影像的方式,如果按照“不能移動像素”來規定,并置影像作為一幅照片就屬于合成,顯然違反規則。如果對規則了如指掌,那他起碼還有與其他作品一較高下的機會關于攝影分類的爭議由來以久,而國展的“紀錄類”及“藝術類”的設置卻已經從第20屆開始一直沿用至今,為什么在如此有爭議的背景下依然堅持這種分類,我覺得是可以分析一二的。有人把紀錄類說成是“敘事性攝影”,藝術類是“抒情性攝影”,大致意思也是如此。如果從攝影史的維度來考察,自1920年代開始的現代攝影,強調叛離“畫意”,開創出獨立的“求真”攝影美學,攝影成為還原現實生活的記錄工具,而成就了紀實攝影的巔峰時刻。而自1960年代開始并于1970年代逐步成形的后現代攝影,則又開創了“對話”攝影美學,攝影則成為了藝術家與社會對話的語言表達工具。而今天我們講的“紀錄類”攝影,更接近于傳統的紀實攝影方向,即現代攝影方向;“藝術類”攝影則更接近于觀念表達的攝影,即后現代攝影的方向。總的來說,如果沒有故事性,顯然不可能成為一個好的紀錄類攝影;如果沒有意境和觀念,顯然也不會成為好的藝術類攝影。我這樣的表述,主要是為將兩種類別加以區分。看到很多影友對分類有嚴重的誤解,比如,以為沒有改動過像素,就應該是紀錄類,結果一組荷花竟也投了紀錄類,并一再強調是實拍的,沒有經過后期,等等,其結果當然可想而知。公司宣傳片拍攝也有人會因為對某張照片需要后期改動,而將一組非常不錯的敘事類攝影投往了藝術類,入錯門,當然也只能慘淡收場國展堅持要投送實體照片,這顯然是有其目的的,那就是要在現場通過目測直接進行對比和篩選,品相則成了照片能否入選的很重要的一項比較指標。如果你運氣好,剛好夾在品相普遍很差的一堆照片中,那你被選中的機率要大很多,但如果周圍的照片品相都好,你的入選可能就很困難。所謂品相,不僅僅單指畫面的構圖和色彩,也包括材料和輸出方式。有些人喜歡用激光印相,有些則是用打印輸出的,你不妨自己事先進行一個測試比對,哪種材料哪種方式更適合你的照片,自己應當心中有數。有條件的縣市一級協會,在準備國展的備戰中,如果要召開觀片交流會,體育影視作品稀缺建議一定要通過實體照片進行觀摩和切磋,以便大家相互進行比較和測試,對品相有一個感性認識,這也是國展的一個值得注意的特殊性。好馬配好鞍,好的作品一定要有好的品相隨著進入攝影視野的題材越來越豐富,很多情況下,天氣與用光對攝影有什么影響,單幅作品的信息量可能已經不足以表達主題,則需要采用多幅照片來達到表現和深化主題的目的,這就產生了組照。一個值得注意的變化是,24屆國展時,紀錄類組照張數從23屆的48幅大舉擴展到了412幅,而藝術類則減少到了46幅,本屆國展繼續沿用了這一標準。應該說,紀錄類攝影有了更大的敘事空間,關鍵在于如何以結構化的方式把握對象,讓敘事邏輯一以貫之。這就好像一組照片是一篇報告文學,每張照片是一個段落,影視視頻制作段落與段落之間當然會有順序和聯系,而且也不能內容重復。24屆國展時,有一組照片采用并置形式,將12組某行業人員的結婚照與老年合影照并置在一幅10寸照片中,公司宣傳片拍攝整組作品很有份量,品相也不錯,應該是入選等級獎的重要候選,但問題來了,如果按照規定不能改變像素,并置就應該算是2幅照片,如此加起來,這組照片就變成了24張,不管怎么算,都是違規,評審組現場開會討論,最后一致通過,以違規落選。這一點希望大家注意,在提倡語言創新的今天,紀錄類攝影可能會有很多新樣式出現,但不違規肯定是前提紀錄類攝影必須要有簡要說明,而且字數要求在100字以內,這一說明要求并置于作品的首頁(針對組照而言)或作品的下方(針對單幅而言),明星制片齊聚上影節論壇 黃曉明虧錢捧新導演!而內容則要求包括時間、地點、事件等要點。如果說初選的時候,評委們不可能有精力仔細閱讀說明,那進入復選后,尤其是進入等級獎的評審時,評委們都會非常認真地閱讀說明。很多影友不會寫說明,在極其珍貴的100字內,卻用很多筆墨說明拍攝過程和拍攝器材,而對內容則是一帶而過,甚為可惜。把這100字都留給你的拍攝對象吧,把影像未盡表達的內容用文字來補充,讓評委加深對你作品的理解是用好這100字的關鍵,而至于怎么拍攝的和用什么器材拍攝,并不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