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片照明主要是通過一種具有藝術性的工作,而不是技術性的工作,是電子信息工程技術領域內的一種文化藝術。形象片運用現在時或過去時的電視紀實手法,對企業的整體形象,如發展歷程、企業管理、技術實力等各個方面,給予集中而深入的展示。廣告片一種視聽雙重藝術,一則成功的的電視廣告,首先是在視覺形象上給人以強烈的刺激,才能使觀眾留下深刻的印象,往往運用夸張的形象刺激消費者的感官,以達到激發其淺層的物質需求和深層的精神需求的目的。紀錄片一部6—8分鐘的形象片只需投入5萬—20萬元左右,比較百萬的廣告片制作投入要節省許多經費,且播出費亦比硬性廣告片便宜許多。因此我們從事從事這項研究工作的人員也就是該藝術領域中的工程師。
所謂的照明是指照射在物體上的光線。屬于以追求亮度為主要目標的領域。其次,它側重于心理和藝術方面的探索,以攝影、舞臺、電影、電視等領域的燈光為代表。電視照明屬于后者。它是一種藝術照明,將燈光應用于音樂、舞蹈、喜劇和派對等電視表演活動。然而,目前很多人認為電視照明是電工,也有人認為電視照明是電技術、照明技術和照明效果的結合。不難發現,他們在電視照明的定義中包括了技術人員。這是非常不準確的,因為形象片制作的照明僅指電視畫面上的照明效果。
當然,要在形象片制作畫面中獲得理想的燈光效果,確實少不了一定的技術手段。這同畫家作畫時要用筆、顏料、畫布等物質材料一樣,所不同的是電視照明用光作畫,使用的油彩就是光線。因為畫面各部分物體的色彩、影調等都是受照明影響的,可見照明在形象片藝術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